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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静 [ 已回复 ]   这几天,淮安区施河镇车施路正在拆迁,这边都是沿河的建筑,政府要拆迁没有安置房补偿三万块钱,这三万块钱能做什么。就是在安排的宅基地上盖也盖不起啊,何况必须还要自己去找开发商和没有宅基地的人家统一盖三层,钱自己付,三万好像就不补偿了。我想咨询下,是不是拆迁政府可以强制不配给安置房,如果是配给的我们家又能通过怎么途径去反映问题拿到房子。我们村上好多人向上反映情况都没人理,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回复内容:只要是合理诉求,不会没人理的。
2013-04-15
潘慧 [ 已回复 ] 我老公在安哥拉打工,被一起去的中国人打伤,请问可以要求结算工资回家,大人的怎么办??
回复内容:是否可以要求结算回家,一看伤情是否足以影响工作,二看劳务合同约定。打人的,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2013-04-12
李会兰 [ 已回复 ] 我婆婆和我小姑子是养女关系,现在她们断绝母女关系,我想问的是,问她要抚养费,赡养费,走法律程序胜算有多大
回复内容:收养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2013-04-01
谢建军 [ 已回复 ] 你好 我家是清浦区的,我家承包了村里的10亩地, 现在这里要开发要求征用,村里给了补贴 18000万元, 但是和村里的合同好像写安百分之十的补贴赔偿, 我去村里问补贴是不是少了点, 村里的书记说你家的承包地钱还没给清呢,有补贴钱就不错了,我想问问村里的说法对吗?我是不是就只能拿到这点钱,还有我们这里的村干部服务态度太差了,我的情况可不可以找你们律师帮忙看一下,或者也回个信息让我看看
回复内容:征用土地,严格按法律规定补偿。至于村里说的承包地钱,可由其另行主张。
2013-03-31
丁海鹏 [ 已回复 ] 本人于2013年2月13日向工作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因个人原因未能满足公司条例中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的要求。公司相关负责人告知我2013年2月1日至2月13日期间的所有报酬(基本工资、春节加班费以及所有的销售提成)将不再发放,另在该公司工作期间一直长期安排加班每月的工时均超出法定工时且从未安排调休或者支付超工时的加班费。并且我在离职时该公司相关人员在解除劳动协议上手工书写了“工资截止到一月三十一号”。对此想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对于该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做法我是否有权力进行追讨?
回复内容: 1、职工自行离职时,如果双方合同中对自行离职的程序和条件作出约定的并有违约条款的,按其约定,如违反其约定,按违约责任追究。但尽管如此,不影响单位支付你应得的工资资金等。 2、如果你离职原因写明是因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情形,并且该违法情形属离职原因的话,这种情况下,你不但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应得的费用,还可要求单位给予补偿。 3、以上争议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及诉讼程序解决。
201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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